對內發行文件,頁尾標明文件明細實施辦法
發文單位:總務部 發文日期:2006.04.20 主旨說明: 為了使資訊整理更方便,以後利用電腦所建立的對內發行文件(除特定文件外(*))須在 一、頁尾標明: 檔名、建立日期、修改日期、作者、打字(打字者)、頁次/頁數 Word文件(副檔名為doc)實施辦法提供兩種 (1) 一勞永逸法,請將F:優達樹脂化工18.e化小組Normal.dot(或\serverd優達樹脂化工18.e化小組Normal.dot)複製到您電腦的C:WINDOWSApplication DataMicrosoftTemplates下(會複蓋原有檔案)。 (2) 在word中,『檢視』→『頁首/頁尾』後選頁尾的文字區域,輸入相關資訊…。 Excel文件(副檔名為xls)實施辦法提供兩種 (1) 一勞永逸法,請將F:優達樹脂化工18.e化小組\0604新範本.xlt (或\serverd優達樹脂化工18.e化小組\0604新範本.xlt)複製到您電腦的C:WINDOWSApplication DataMicrosoftTemplates下。之後開啟excel視窗時,點選上方的『檔案』→『開新檔案』(→『一般』),選擇0604新範本 (2) 在excel中,『檔案』→『版面設定』→『頁首/頁尾』→『自訂頁尾』,輸入相關資訊…。 在excel中,這些資訊要列印時才會出現。 二、內文注明: 資料來源(或參考文獻) (*)特定文件:例如,顯示此資訊不妥的文件(請您的主管判定)、ISO文件(本就有類似欄位)、ISO表單、其他表單 …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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